关于举办第九届刑辩论坛暨2016刑事辩护高峰会的通知
时间: 2015-12-30 访问量:4,001
各有关单位: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在连续成功举办八届刑事辩护高峰会基础上,将于2016年1月在北京举办第九届刑辩论坛暨2016刑事辩护高峰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引发了法学理论界与法律实务界的高度关注。“以审判为中心”对法律从业人员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了解司法领域新脉动和刑事辩护新路径是当务之急。本届论坛将围绕“以审判为中心”形势下辩护律师在实践中遇到、总结出来的新思路、新经验以及在执业过程中反映突出的疑难问题,归纳、探寻、介绍解决途径和新辩护技巧,以全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综合办案技能。
本届论坛将邀请我国著名法学家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专家及著名刑辩律师理论化、系统化地剖析当前刑事辩护领域的前沿问题和实务技巧。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论坛宗旨与特色
本次论坛是一次高水平的律师出庭技能实务培训,将浓缩律师执业中最为经典的理论与实战精华,旨在帮助参会律师提升辩护能力和职业素养、搭建行业人脉关系。
二、时间及地点
2016年1月9日-12日 北 京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报到日期:2016年1月8日)
三、参加对象
各地律师协会负责人与有关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及骨干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内容及师资安排(详见附件2)
五、费用
会务费:5000元/人。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联系方式
1.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报名:010-62224628, 62224631 联系人:康 红13716048501
传真报名:010-62224703,62224729 abcpeixun@263.net
2.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王晓舟
七、其他事项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一周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地方律师协会协助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集体参加学习;
3.本次论坛将在参会学员中开展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评选活动,设“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奖”若干名;届时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4.中心还将于2015年12月25日-28日在北京举办“2015第三届政府首席法律顾问论坛”。
八、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侵权与违规行为。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