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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甄选实习律师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参与“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的通知

时间: 2015-08-19      访问量:2,556

桂律协〔2015〕8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关于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探索将专业的律师力量引入到法院调解以及诉讼服务中,创新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实现司法审判资源、司法行政资源的有机互补。广西律师协会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拟共建“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决定选派2-3名实习律师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参加“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限、地点

(一)工作时限:6个月;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二、工作内容

(一)对诉前受理纠纷开展原因分析,拟定调解方案,主持开展调解、和解工作;

(二)对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的案件,及时整理相关材料报送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交法官制作民事调解书;

(三)协助法院把好诉调对接程序关、确认审核关和文书质量关。

三、甄选条件

      4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德才表现突出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主要是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尚在有效实习期内的人员。

四、甄选程序

(一)有意向参加“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的实习律师填写《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岗申请表》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审批同意后,于2015年9月1日前由律师事务所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提交);

(二)广西律师协会根据申请情况推荐4-6人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三)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再从广西律师协会推荐人员中筛选2-3人参与“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

五、相关补贴

(一)早、午餐可在良庆区法院食堂就餐,与法院工作人员享受同等条件的早、午餐补贴;

(二)一定的交通费。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给实习律师,积极组织实习律师报名参加;

(二)发送邮件时, E-Mail主题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岗申请表”

(三)在“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服务期间,由法官指导办理的案件可作为面试考核的实务训练项目材料,但不得超过5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5年8月19日

(联系人:曾文海、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E-Mail:gxlxpxb@163.com,邮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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