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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的通知

时间: 2009-11-17      访问量:609

桂律协〔200998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

为更好地推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适用进行深入探讨,根据2009年工作计划,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 20091120 召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 1120 下午1500-1800

二、会议地点:

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室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24

三、会议议题:

(一)在职人员非因工死亡的法律适用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适用;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2009年工作情况及未来工作规划。

四、参会人员:

(一)广西律师协会领导;

(二)广西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

五、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往返路费自理,会议期间工作用餐以及外地委员的住宿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安排,南宁市内的委员不安排住宿。住宿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83-6号邕桂大酒店。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各主任、副主任、委员按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请提前向劳保委主任书面请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韦良钢

联系电话:13907809190

广西律师协会联系人:李姝旖 

联系电话:0771-5865329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司法  律师   会议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09 年11 月17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