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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高墙 为犯解困惑 ——“送法进监狱”暨“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日活动

时间: 2015-12-17      访问量:1,474


为什么要将12.4定为国家宪法日?有哪位服刑人员能告诉我吗?这是梧州市司法局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科李筠科长在为服刑人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课的场景。以宪法日为契机,近日,梧州市司法局相关科室的干部和律师们一起走进梧州监狱,开展“送法进监狱”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活动一开始,梧州市司法局干部首先用深入浅出的语言、简单的案例为服刑人员解读了自1982124日颁布,历经四次修正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前与修正后的不同。如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针对修改后“征收”和“征用”的区别授课人进行了解读。

随后,在律师答疑环节,100多名服刑人员纷纷举手咨询法律问题。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服刑人员就入狱后原来的公司债务纠纷如何主张权利;信用卡透支利息未还,是否算恶意透支;发现余罪是否影响减刑等等关乎服刑人员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律师们对每一个问题都认真、详细地给予解答。许多服刑人员在听到解答后,满意地向律师报以真诚的谢意。一位服刑人员说,“我由于不懂法,犯了法,在狱内想到出狱后的种种困难,心里很焦虑。今天通过律师的讲解,我终于可以安心服刑,好好改造,并对出狱后的生活有了憧憬。”

“这样的普法课受众面广,针对性强,律师解答每一名服刑人员的问题于其他在场人员而言也是一次普法”市司法局律师和法律援助科的李筠科长说。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通过法律讲堂、法律咨询等形式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服务,使他们能从宣传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获得法律的帮助,从而达到安心改造,努力争取早日获得新生,开始新的生活的目的。



活动现场




服刑人员就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提问

          


 撰稿:冼杞燃  摄影:韦诗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