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 2014-05-30 访问量:1,549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召开专题会议
传达贯彻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014年5月28日,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深入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司法所、广西律师协会和司法厅机关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黄都恒秘书长给全体与会同志回顾了彭书记到广西律师协会调研的全过程,并在会上传达了彭书记对律师工作的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
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在发言中,畅谈了对彭书记到协会调研的感受,大家纷纷表示,彭书记到广西律师协会进行调研,不仅对自己是极大的鼓舞,而且对协会和整个律师行业都是极大的鼓舞,表示要更加认真努力地工作,不辜负自治区领导的期盼。
黄都恒秘书长表示: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到广西律师协会进行调研,在广西律师协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不仅是协会工作人员的光荣,也是全区广大律师的光荣,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领导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对广西律师协会的每一位工作人员乃至全区律师,都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黄都恒秘书长在传达学习的基础上,提出了五条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及时召开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会议、会长办公会,进一步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彭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秘书处全体人员要把彭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变为工作动力和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做好全区律师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确保党对律师队伍的领导,确保律师队伍正确的发展方向,确保律师队伍在社会敏感期的思想稳定。
四是要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尤其注重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和改善民生。近期,要做好由司法厅领导带队到崇左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系列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是要充分发挥广西律师协会的行业引领作用,尽快出台《广西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指导意见(2014年-2018年)》,引导广西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道路,打造一批规模所、专业所、品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