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律师事务所规模化 专业化 品牌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的预通知
时间: 2016-05-04 访问量:2,266
关于召开律师事务所规模化 专业化品牌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的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三化建设”试点律师事务所:
2015年4月22日,广西律师协会印发了《广西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规划(2015-2018年)》(桂律协〔2015〕26号),确定了25家律师事务所为试点单位,在全区部署开展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建设”)试点工作。为了解“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试点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交流,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5月下旬召开“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6年5月下旬(初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期1天
会议地点: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八楼会议室(南宁市东葛路86号皓月大厦)
报到地点:宜尚酒店大堂(南宁市东葛路119号)
二、参会人员
司法厅分管领导、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市律师协会会长,“三化建设”试点律师事务所主任等约50人。
三、会议内容
(一)参观试点律师事务所。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座谈交流
1.典型发言:同望所、广合所、万益所、大成所、创想所、通诚所、谦行所(南宁市)、众维所(柳州市)、顺景所(梧州市)、维冠所(防城港市)。
2.自由交流。与会人员围绕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展开讨论,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
(三)司法厅领导讲话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各“三化建设”试点的律师事务所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gxlxywb@126.com。
(二)请各市律师协会于会议召开时间确定后负责通知本市“三化建设”试点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会议,并将参会回执(附件2)发至gxlxywb@126.com。
(三)请同望、万益、北京大成(南宁)、通诚、谦行等5家承担现场参观任务的律师事务所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及解说。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
联系人:徐志红、黄鳞,联系电话(传真):0771—5865329
邮箱:gxlxywb@126.com。
附件:1.参观试点律师事务所的行程安排
2.参会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