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试点)授牌仪式暨《孝道与法文化》专题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17-07-07 访问量:5,775
桂律协〔2017〕69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7月13日在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举行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试点)授牌仪式暨《孝道与法文化》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7月13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
南宁市中山路66号金外滩商务大厦27层广西万益律事务所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广西律师协会领导;
(二)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三)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
四、内容安排
(一)举行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试点)授牌仪式;
(二)在培训基地举行首期业务培训,邀请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龙大轩讲授《孝道与法文化》。
五、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办公室)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50个名额的报名,于7月10日10: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区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直接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六、具体要求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20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或实习证,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由于举行活动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加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7月7日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7-07-10 10:00:00 至 2017-07-12 09: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7-07-10 10:00:00 至 2017-07-12 09:00:00 (报满即止)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