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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甄选第二批实习律师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参与“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的通知

时间: 2016-03-25      访问量:1,888

桂律协〔2016〕29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协会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共建的“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第一批实习律师驻良庆区人民法院的合作即将结束。志愿岗被法院列为重点工作岗位,参与的实习律师不但能得到法院众多资深法官的悉心指导,熟悉法院各项工作流程、法官审理思路以及具体的审判实务,还能大量接触不同类型的当事人和案件,快速提升实务能力,为日后执业打下坚实基础。第一批志愿岗合作结束后,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再选派4-5名实习律师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参加“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限、地点

(一)工作时限:6个月;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二、工作内容

(一)对诉前受理纠纷开展原因分析,拟定调解方案,主持开展调解、和解工作;

(二)对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的案件,及时整理相关材料报送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交法官制作民事调解书;

(三)协助法院把好诉调对接程序关、确认审核关和文书质量关。

三、甄选条件

       4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德才表现突出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主要是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尚在有效实习期内的人员。

四、甄选程序

(一)有意向参加“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的实习律师填写《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岗申请表》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审批同意后,于2016年4月13日前由律师事务所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提交);

(二)广西律师协会根据申请情况推荐8-10人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三)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再从广西律师协会推荐人员中筛选4-5人参与“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

五、相关补贴

(一)早、午餐可在良庆区法院食堂就餐,与法院工作人员享受同等条件的早、午餐补贴;

(二)一定额度的交通费。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给实习律师,积极组织实习律师报名参加;

(二)发送邮件时, E-Mail主题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岗申请表”

(三)在“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服务期间,由法官指导办理的案件可作为面试考核的实务训练项目材料,但不得超过5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3月25日

(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E-Mail:gxlxpxb@163.com,邮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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