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广西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20-09-11 访问量:5,954
桂律协〔2020〕7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根据广西律师协会2020年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9月中旬举办一期广西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9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为期2天。
培训地点:南宁君通桃源饭店迎宾楼四楼2号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74号)。
二、培训规模和对象
本期培训班每个主题的课程参训规模控制在100人以内,主要面向如下律师:
(一)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库(广西)成员;
(二)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广西)成员;
(三)广西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成员;
(四)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及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五)广西区内有志于从事涉外业务的执业律师。
三、培训主题和师资
9月18日上午9:00—11:30
课题:《自贸区发展与律师业务》
讲师:黄宁宁 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律师协会理事、外事委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
9月18日下午3:00—5:30
课题:《中国律师海外投资与并购业务实务》
讲师:干建明 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成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国际投融资贸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9月19日上午9:00—11:300
课题:《泰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实务》
讲师:周喜梅 博士,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教授,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9月19日下午3:00—5:30
课题:《越南投资法律制度》
讲师:伍光红 博士,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越南河内国家大学法律系博士生导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专家。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参训所需的食宿、交通费等自理。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训的律师请于9月14日前通过本通知下方报名通道报名。
六、其他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每个主题的课程可核计4个现场课时。律师可视自身实际灵活选择参训主题。
(二)9月15日下午17:00前,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将发布参训律师座位安排,请各单位通知参训律师及时查看座位信息,确保培训期间凭执业证和健康绿码入场并对号入座。为提高工作效率,广西律师协会不再安排现场签到,工作人员将按座位入座情况进行考勤核计课时。
(三)请参训人员处理好工学矛盾,报名成功后请确保按时参训。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如期参训的,应最迟于9月14日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说明。
(四)为了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参训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场就座,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接听电话,迟到15分钟以上者本次培训不计课时。
(五)未成功报名的人员自行到场参加培训的,将不计培训课时。
(六)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训人员须如实报告14天之内是否到过区外,尤其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无发烧、咳嗽症状。凡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烧、咳嗽症状者,不安排参加本期培训,请主动配合。参训期间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邮箱:gxlxpxb@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9月10日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9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09-11 00:00:00 至 2020-09-16 0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9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09-11 00:00:00 至 2020-09-16 0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95人(还剩19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09-11 00:00:00 至 2020-09-16 0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95人(还剩21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09-11 00:00:00 至 2020-09-16 0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