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自治区检察院、各市级检察院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听取意见预约电话的函》的通知
时间: 2014-01-08 访问量:9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桂司律?2013?14号
转发《关于公布自治区检察院、各市级检察院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听取意见预约电话的函》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各区直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公布自治区检察院、各市级检察院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听取意见预约电话的函》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保障律师诉讼权益。
附件为rar压缩文件格式,如打开乱码请:右键-另存为-保存格式(后缀名)为.rar,并使用WinRAR、7-ZIP等解压缩工具打开。
附件:
附件.rar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2013 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