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6-01-19 访问量:3,996
桂律协〔2016〕8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桂价费〔2015〕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律师查阅《通知》中涉及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并督促律师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涉及律师收费的项目定价范围和对象收取律师服务费用。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