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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望(钦州) 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时间: 2019-07-10      访问量:2,735

        2019年7月4日,广西同望(钦州) 律师事务所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下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广西同望(钦州) 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2019年5月8日,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顾问与法律咨询等服务。广西同望(钦州)律师事务所由主任及骨干律师组成服务团队,积极参与投标。

        2019年6月24日,招标人宣布广西同望(钦州) 律师事务所以第一中标人身份中标,6月27日签发中标通知书。自2019年7月1日起,广西同望(钦州)律师事务所派驻莫柏龙、冯琛两位律师轮换驻场办公,提供法律咨询,提供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提供合同及招标管理工作法律意见、依法治企、合规管理、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代表(左起:冯琛、黄永辉、黄煜、莫柏龙)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作为央企,其管理规范,作风严谨,要求严格,特别是法律风险意识强、风险管理水平高,风控措施具体明确,广西同望(钦州) 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深感责任重大,将压力化为动力,务必做到服务“到位”但不“越位”。近期将尽快熟悉情况,细化驻场律师工作职责,发挥团队精神,同心同德,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文/图:黄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