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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与律师共同交流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业务问题

时间: 2013-09-18      访问量:1,184

检察官与律师共同交流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业务问题
--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律师协会召开贯彻实施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改后刑诉法,促进检察工作和律师工作的发展,广西检察官协会与广西律师协会于2013年9月11日在南宁市联合召开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工作座谈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广西检察官协会副会长曾学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广西律师协会黄志文会长、黄都恒秘书长等领导出席会议。自治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自治区司法厅代表、广西律师代表等约30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如何改进检察、律师工作,如何正确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如何促进检察系统与律师行业的交流开展热烈讨论。
    座谈中,律师们就非法证据排除、检察院自侦案件嫌疑人会见难、卷宗查阅难、律师及时跟进案件进度难、证人出庭、人权保护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并建议通过强化沟通、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庭前研讨制度、尝试检察官律师进行执业前互访体验等方法解决律师执业中的问题。检察官们对律师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应,
    司法厅王荣华副厅长在讲话中肯定了新刑诉法修改实施后,公检法司的工作有了新的改进。同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检察官、律师之间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让双方有更多交流沟通的机会;二是开展检察官、律师同期培训活动,增加控辩双方的相互了解;三是不断健全检察系统与律师行业的沟通会商机制;四是检察官和律师在实际办案中可以考虑联合进行专业性司法鉴定,减少双方分歧和矛盾。
    自治区检察院曾学愚副检察长在发言中提出,本次座谈会是架设控辩双方沟通交流的桥梁,希望这个平台能够不断发挥作用,使双方能够更进一步持续交流,目的是帮助检察官守护法律底线,避免造成冤假错案,保障司法的公正与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