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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党员法律服务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2009-11-11 访问量:2,434 来源:null
各支部:
为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律师党员的党性教育,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党组织服务年党员法律维权服务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司法通[2009]43号)和《2009年广西“党员法律服务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暨南化集团宣传服务活动方案》的精神,总支决定组织80名党员律师参加这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时间:2009年6月25日上午9:30至12:30。参加活动的人员于6月25日上午8:30准时在司法厅乘车统一前往。
二、地点:南宁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活动内容: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及发送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服务联系卡、宣传资料等。
四、总支参加活动总人数为80名党员律师,要求各支部至少要派3名以上党员律师(支部人数较多的派5名以上)参加。请各支部于6月23日前将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报党总支。
五、 这次活动是由自治区司法厅牵头组织,由自治区劳动厅、自治区国资委等五个厅级单位和南宁市国资委共同举办的,由30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的党员服务活动。这也是总支今年开展的重要的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总支给党员律师创造的一次服务、了解企业的机会,各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六、在活动现场给困难企业、职工发放的“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服务联系卡”,由各支部自行印制,每个支部发放不少于50张,统一格式为:一般名片大小(红色底),如图示例:
联系人:卢德庆 韦炳佳
联系电话:5863250 5863673(兼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管、律协党总支部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