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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0年第6期(总第17期)

时间: 2010-06-10      访问量:2,538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0年第6期(总第17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6月10日 
5月份工作
 
热点聚焦………………………………………………………
桂林市十名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专家组成员………..(2)
 
党建活动……………………………………………………….
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律师协会贯彻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基
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
议精神………………………………………………………(3)
 
信息速递……………………………………………………….
全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4)
区直律师事务所警示教育活动转入新阶段………………(5)
玉林市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律师队伍整顿教育活动………(5)
 
爱心活动……………………………………………………….
地震无情 人间有爱……………………………………….(6)
“三力助学” 爱心延续……………… ………………..(6)
 
热点聚焦
 
桂林市十名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专家组成员
 
日前,桂林市十名资深律师被正式聘请为市政府法律专家组成员,他们将作为政府内设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体系的有益补充,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和全面的法律服务,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
桂林市政府法律专家组由市司法局从市直律师事务所执业满5年以上的专职律师中择优推荐。政府法律专家实行聘任制,由市政府颁发聘书,每届聘用期为5年。专家组将行使6个方面的职责:一是为政府在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二是根据需要,参与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及其他经济贸易活动的谈判;三是代为草拟、修改和审查政府重大经济活动的法律文书;四是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在经济管理运行中的重大民商事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五是参与解决各类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积极调处和协助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六是完成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等。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对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渠道的政府科学决策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桂林”、“和谐桂林”建设,乃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及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桂林市律师协会供稿)
 
 
党建活动
 
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律师协会贯彻落实
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决定近期在全区律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律师队伍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通过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及其他形式,结合自身实际,把握总体要求、明确主要内容、实施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活动能取得实效。各地要通过争先创优活动,让各律师基层党组织争当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党支部;让党员律师成为学习提高、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方面的“五带头”,以激发律师行业各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律师党员的生机活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党员律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广西律师协会供稿)
 
 
 
 
 
 
 
信息速递
 
全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0年5月18日,为贯彻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区律师队伍建设,自治区司法厅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全区律师工作座谈会。
会上,各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汇报了4月12日全区律师队伍
建设工作会议后当地开展律师队伍建设特别是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各市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增强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全区律师执业水平。例如,南宁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成立了市局和律师协会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南宁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工作安排表》。防城港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律师事务为单位,组织律师每个月2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并通过设立学习园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崇左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强化对新执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业务培训,主动听取公安、检察、法院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执业行为。 
卫福喜副厅长在会上指出:各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律师队伍的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扎实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维稳工作。
(广西律师协会供稿)
区直律师事务所警示教育活动转入新阶段
 
2010年5月25日,为传达全国、全区律师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区直律师警示教育前一阶段情况、部署第二阶段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和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市召开区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座谈会。区直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等6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会上,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志文传达了律师工作座谈会精神。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黎坤德对区直所警示教育第一阶段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重点对转入学习讨论阶段后的工作提出部署意见:一是加强学习、深入讨论,确保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二是统筹兼顾,做好工作结合;三是发挥律师职能优势,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并强调区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定要率先垂范,做全区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榜样。
(广西律师协会供稿)
    
 
玉林市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律师队伍整顿教育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律师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2010年5月8日至10日,针对玉林市法律服务队伍存在专职律师涉嫌在外兼业等情况,玉林市司法局联合玉林市律师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调查,并到工商部门了解调取了相关资料,针对问题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了整顿,对涉嫌在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兼职的4名专职律师进行了戒免谈话。被谈话律师表示以后将端正态度,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及时性纠正错误行为。
(玉林市律师协会供稿)
 
爱心活动
 
地震无情  人间有爱
        ??广西律师为玉树灾区积极捐款
 
2010年4月14日7点49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强烈地震。灾情发生后,全区广大律师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的组织下,纷纷向玉树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截至2010年5月20日,全区律师捐款数额已达227106元,其中,广西桂合律师事务所谢伟雄律师个人捐款16666元。
(广西律师协会供稿)
 
“三力助学”   让爱心延续
 
     2010年 5月15日,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带着爱心洋溢的“三力助学金”来到隆安中学进行捐助活动,共向13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发放了3万元的助学金。这是近三年来桂三力律师事务所第六次给隆安中学带来了“三力助学金”。南宁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周芹、隆安县司法局副局长廖基国、南宁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兰色以及隆安中学刘虎校长等人出席了活动。隆安中学的刘虎校长给桂三力所送上了“爱心助学,造福桑梓”的锦旗。
(南宁市律师协会供稿)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工作  简报                     
主送: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抄送: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政协。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
        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厅领导。
各市司法局,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政治部、法宣处,广西法
         律援助中心。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