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祺光昭来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百色市右江区首例涉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辩护
时间: 2019-05-20 访问量:1,879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2019年5月16日上午9点,随着法槌敲响,一起涉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右江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庭审。广西祺光昭来律师事务所黄典春、赵红律师作为本案辩护人参加庭审。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底,被告人王某、梁某、包某利用右江区百法村的某土地,建造废旧轮胎炼油设备,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雇佣工人从事废旧轮胎炼油生产活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废渣,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渗坑内,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废渣堆放在厂棚旁,造成严重污染。
经环保部门检测,该炼油厂排放的废液存在7类有毒害物质,5类物质严重超标,为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很大的毒性作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责令被告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恢复工程费用,承担本案鉴定及评估费用。
律师进行辩护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程序规范有序。合议庭成员就案件事实及法律问题进行提问。随后,诉讼双方就危险废物的认定、环境修复及处理费用的计算标准等事项展开激烈辩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本次庭审同步启用庭审直播,邀请了人大、政协、环保局、检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旁听。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广西祺光昭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