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暨东盟法律业务研讨会的通知
时间: 2010-12-09 访问量:654
桂律协〔2010〕107号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0年年会暨东盟法律业务研讨会的通知
防城港市律师协会,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
为了总结东盟法律事务经验,提升对东盟法律服务的能力,以及研究未来东盟法律服务的相关问题,广西律师协会拟于2010年12月19-20日在防城港市召开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暨东盟法律业务研讨会。
一、 会议时间
2010年12月19下午15:00-17:30(报到)
2010年12月20上午9:00-12:00(主题演讲)
下午14:30-18:00(主题沙龙)
二、会议及报到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路9号“万海大酒店”
三、会议主题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与律师业务发展机遇
四、参加人员
广西律师协会领导,防城港市司法局领导、律协领导,特邀资深法官、海关官员,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防城港市部分律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书面请假。
2、广西师协会负责安排外地委员的住宿,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路9号“万海大酒店”,标准双人间,如需包房或单间,差价部分自理。12月19日晚,12月20日早、中、晚统一安排会务用餐。差旅费自理。
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联系人:韦岸松
联系电话:15877126138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本通知在广西律师协会网http://www.gxlawyer.org.cn/公布,
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司法 律师 △会议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