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09-06-20 访问量:731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集中培训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今年报名参加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人数及律协工作安排,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09年7月和8月分2期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1期培训班集中授课时间定于2009年7月13日至31日,第2期培训班集中授课时间暂定为2009年8月10日至28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南宁市桃源饭店迎宾楼5楼1号会议厅(广西南宁市桃源路74号)。
二、培训规模
由于今年报名人数较多,为确保培训效果和秩序,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分2期举办培训班,每期培训班规模约为400人。
三、每期培训班参训人员的分配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根据已成功报名人员的实际情况,优先安排已落实实习律师事务所,并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400人参加7月份举办的第1期培训班(名单详见附件),其余的报名人员参加8月份举办的第2期集中培训班。
由于集中培训为半封闭式培训,脱产时间较长,培训管理严格,学习任务较重,为确保培训质量,保障培训秩序,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请待下述情形消失之后再参加集中培训:
(一)身患重疾尚未治愈、尚在恢复、疗养期的人员;
(二)处于怀孕或哺乳期的人员;
(三)家里有待产妻子的人员;
(四)家里婴幼儿无他人帮管、代管,需亲自照料的人员;
(五)家里有重病亲属需要照顾的人员;
(六)由于其他事由无法安排时间脱产培训的人员。
四、学费标准
培训班学费为每人1100元,参加培训所产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办理第1期培训班入学手续时间、办法
(一)办理第1期培训班入学手续时间和地点
2009年7月12日(8:30-18:00)。为确保筹备工作的有序开展,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分别按时前来办理第1期培训班入学手续,没有按时交费并办理入学手续的,则视为放弃本期培训机会。
办理入学手续地点:南宁市桃源饭店主楼大堂(广西南宁市桃源路74号)。
(二)交费方式和办理入学手续办法
请第1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的人员于6月22日至7月3日到银行以现金存入方式缴纳培训费(请在《现金交款单》的“交款人”一栏写明“参训人序号”和“参训人姓名”),办理培训班入学手续时须凭银行的“存款回执单”到报到现场换取发票,核对报名信息,最后凭发票领取听课证和培训教材。
另外,名单中的人员如因故无法按时参加第1期培训班,请于7月3日前告知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以便安排其他没有列入第1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的人员参加第1期培训。如果既不按时交费参加培训,又不在指定时间内告知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的学员将不能参加今年的第2期集中培训班。
(三)交费账户
广西律师协会账户
账户: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账号:45001604653050701557
开户行:建行民族大道东分理处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文件收发工作的通知》(桂律协〔2009〕30号)要求,按时上网查看通知、公告。
(二)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接到本通知后,请立即将通知转发或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有关人员,以免耽误有关人员注册、交费。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未及时将通知转发,传达通知要求不准确、内容不及时,造成符合参加第1期培训班条件的人员未及时掌握培训信息、造成报名第2期培训班延误的,由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承担责任。
(三)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可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为方便外地学员,广西律师协会与桃源饭店签订了《合作协议》,学员在桃源饭店入住时,出示听课证可享受协议价,所需费用自理。可享受协议价的住房分为无空调房和空调房2种,均为双人间,其中,协议价标准为:
1.无空调房:每天40元/间,即每天每人20元。
2.空调房:每天80元/间,即每天每人40元。
因床位有限,如需在桃源饭店住宿的学员,请尽早订房,订房如需押金,费用自理。
订房联系电话:13377135656(请于每天08:30-21:00时拨打此号码,其余时间请勿联系。)。
(四)第2期集中培训班从现在开始接受报名,所需要的报名材料参见《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桂律协〔2009〕21号)。请需要参加第2期培训班的人员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7月24日之前将报名材料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可邮寄或直接送达,但7月13日至7月31日期间提交报名材料的请通过邮寄方式。)。
(五)已报名成功但未能参加第1期集中培训班的人员,不需要重新报名(请勿重复提交报名材料),届时可以直接办理第2期培训班入学手续。
(六)为维护培训秩序,请各位学员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时间交费,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手续。报到现场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金缴纳培训费。
(七)培训课程结束后,广西律协培训部将对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整体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参训学员的出勤表现、上课和考核纪律、参与教学互动和集体活动的情况以及结业考试的笔试成绩。经考核合格的,将予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附件:《2009年第1期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联系人:刘莹、黄鳞,电话和传真号:0771-586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