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0年1月份
律师业务讲座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根据有关律师培训工作的安排,广西律师协会2010年1月律师业务讲座安排的内容如下,请各所积极组织律师报名参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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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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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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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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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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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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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出庭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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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意(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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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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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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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中国-东盟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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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国(广西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委员、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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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地点:
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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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律师应注意的事项:
1、 参加业务讲座请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不得代签。
2、 请参加业务讲座的律师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参加讲座。名单公布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及时向培训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开庭通知书等),办理请假手续。参加业务讲座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到培训部办理请假手续。对无故缺席者,广西律师协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今后参加培训的报名优先资格。
3、 参训律师自行安排好参加讲座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事宜。
4、 请不要在会议室或办公区大声喧哗、高声谈话以及吸烟,以免影响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的工作。在讲座过程中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并请勿在会场内通电话。
5、 如有问题或观点需与主讲人或其他律师交流,请先做好记录,按工作人员安排的时间和形式进行交流,请勿私下议论,以免影响其他与会人员。
报名和咨询业务讲座有关事宜请联系:冯豫南、黄鳞,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电子邮箱:gxlxpxb@tom.com。
附件:业务讲座报名表
二
o一o
年一月六日
(本文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附件:
律师业务讲座报名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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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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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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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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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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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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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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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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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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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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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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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业务讲座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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