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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0年1月份律师业务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10-01-06      访问量:1,312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01月份

律师业务讲座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根据有关律师培训工作的安排,广西律师协会20101月律师业务讲座安排的内容如下,请各所积极组织律师报名参加:

日期
时间
讲座主题
主讲人
1月15日
上午09:00-11:30
律师出庭技巧
王锦意(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1月22日
上午09:00-11:30
走进中国-东盟自贸区
张树国(广西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委员、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讲座地点:
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与会律师应注意的事项:

1、    参加业务讲座请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不得代签。

2、    请参加业务讲座的律师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参加讲座。名单公布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及时向培训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开庭通知书等),办理请假手续。参加业务讲座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到培训部办理请假手续。对无故缺席者,广西律师协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今后参加培训的报名优先资格。

3、    参训律师自行安排好参加讲座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事宜。

4、    请不要在会议室或办公区大声喧哗、高声谈话以及吸烟,以免影响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的工作。在讲座过程中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并请勿在会场内通电话。

5、    如有问题或观点需与主讲人或其他律师交流,请先做好记录,按工作人员安排的时间和形式进行交流,请勿私下议论,以免影响其他与会人员。

报名和咨询业务讲座有关事宜请联系:冯豫南、黄鳞,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电子邮箱:gxlxpxb@tom.com

 

    附件:业务讲座报名表

o一o 年一月六日

(本文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附件:

律师业务讲座报名表

 

单位名称
 
所属律协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参训人员名单
姓  名
执业证号
手机号
拟参加业务讲座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