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广西律师协会律师讲师团的通知
时间: 2023-09-05 访问量:1,853
桂律协〔2023〕69号
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为整合和有效利用我区律师教育培训师资资源,广西律师协会拟组建“广西律师协会律师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职能
(一)承担广西律师协会指派的全区各类律师业务培训授课工作。
(二)承担广西律师协会指派的外单位培训授课工作。
(三)承担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授课工作。
(四)其他广西律师协会认为需要完成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讲师团组成人员和条件
(一)讲师团组成人员
讲师团成员由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
(二)申报基本条件
报名广西律师协会律师讲师团的律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1.执业五年以上律师;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3.具有良好的律师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热心律师行业服务工作,有奉献精神;
5.具有履行讲师团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讲师团的律师填写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律师讲师团报名汇总表》和附件2《广西律师协会律师讲师团申报表》,于2023年9月7日12:00前将word版发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广西律师协会将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成为讲师团成员,并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讲师团组成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请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将通知内容及时传达至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组织委员积极报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人:曾嵘,联系电话:0771-5865329。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律师讲师团报名汇总表
2.广西律师协会律师讲师团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