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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广西律师协会代表队参加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示汇报会暨运动会的通知

时间: 2011-04-21      访问量:649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桂律协〔2011〕32号
                                                     
 
关于组织广西律师协会代表队参加全区司法行政系统
“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
实践活动展示汇报会暨运动会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自治区司法厅将于2011年6月在南宁市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示汇报会暨体育运动会,广西律师协会将组织代表队参加运动会比赛活动。为做好运动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安排
(一)时间:2011年6月9日-14日(暂定)
(二)竞赛项目
 设三个比赛项目:
    1.气排球男女混合团体赛;
    2.乒乓球男女混合团体赛(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3.羽毛球男女混合团体赛(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三)参赛队伍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监狱局机关、劳教局机关、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代表队;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代表队;各市司法局代表队;自治区直属监狱代表队、广西警官学校代表队;自治区直属劳教所代表队共49个代表队,各队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限于20人以内,总人数约980人。
   (四)奖励
 各项比赛奖励前8名。设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团队精神奖各若干名。有奖金奖励,奖金标准(略)。
 二、广西律师协会代表队运动员资格
  (一)通过2010年度考核的执业律师;
  (二)身体健康、有一定体育运动比赛能力且适宜参加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竞赛的人员。
    三、广西律师协会代表队运动员的选拔
 (一)组织报名。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具备资格且愿意参加比赛的人员进行报名,并将参赛人员名单(附件1)于2011年4月29日前报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联系人:刘迎,联系电话:0771-5849110,邮箱:gxlxhyb@tom.com。
 (二)进行预赛。广西律师协会将于5月7日或8日组织报名参赛人员进行预赛,在征求参赛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确定20名正式参赛队员。
(三)进行集训。广西律师协会将于5月中旬至6月上旬的周末组织参赛运动员进行集训。
 四、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报名人数上限为5人(特殊情况除外),按规定一人最多可报名参加两个竞赛项目。
(二)所有参赛队员的参训时间可以按规定折抵相应时间的课时。
(三)所有正式参赛队员,将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购买运动服装一套。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司法 律师 运动会 通知                     
   抄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4月21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