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彰显律师风采
时间: 2014-12-05 访问量:1,699
弘扬宪法精神 彰显律师风采
??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月、百名律师服务非公百强企业、广西“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启动仪式在南宁隆重举行
2014年12月5日上午,为了庆祝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统战部、自治区非公党工委、广西律师协会、广西法治日报社联合开展的庆祝“国家宪法日”暨全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月、百名律师服务非公百强企业、广西“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启动仪式在南宁市民族广场隆重举行。自治区统战部副部长卢能干,自治区非公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刘水玉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启动仪式由自治区司法厅副巡视员、法宣处处长黄焕光主持。
卢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广西“同心律师服务团”正式成立是广西律师行业和广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件大事。全区广大律师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代表人士的自身优势,找准定位,明确方向,真正发挥律师同心服务团独特作用。
梁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律师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律师是我国法治专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定职责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法治国家建设的社会责任。他强调,全区广大律师一定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增强执业为民的理念和服务民生的意识、树立律师行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现了当代律师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的时代风貌,充分体现出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价值追求,推动广西律师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启动仪式结束后,紧接着举行的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和律师为群众义务解答法律咨询活动,得到了在场市民的踊跃参与,现场气氛活跃。
咨询活动中,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及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置了6块展板宣传栏,生动地展示律师们服务为民生的措施与成果。会场两旁的帐篷下分布着自治区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和南宁市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共40家律师事务所设置的咨询点,80名律师为现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难题。前来咨询的群众非常踊跃,咨询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人身损害赔偿、交通损害赔偿、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财产继承等方面。律师们耐心地为咨询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正面引导化解矛盾纠纷。
本次活动是律师行业积极响应十八届四中全会法制精神的号召,紧紧围绕法制建设、法制精神组织律师开展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月活动,展示广西律师积极参与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和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在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庆祝广西律师协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活动的开展,不仅在群众中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而且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向社会公众展现了律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据悉,启动仪式后,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月活动的“送法进园区(企业)服务周”、“送法进学校、乡村(社区)服务周”、“送法进监狱服务周”、“送法进边关军营服务周”将正式开始,时间从2014年12月8日持续到2015年1月3日,广大律师将在广西十四个地级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