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西律师年鉴(2015)》编写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03-25 访问量:1,641
桂律协〔2016〕27号
各市律师协会:
《广西律师年鉴(2015)》将全面、系统、详实地载录2015年广西律师行业发展的基本面貌及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果等年度信息。为做好《广西律师年鉴(2015)》编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稿要求
各市律师协会请按照《〈广西律师年鉴(2015)〉编写大纲》的条目和要求,迅速组织专人着手编写,高质量地完成文稿的撰写工作。
二、图片组稿要求
图片专辑是《广西律师年鉴》编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社会大众宣传我区律师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各市律师协会要把本市律师行业的重大、历史性活动和工作图片收集汇总。为确保印刷效果,各市报送的图片像素应不小于2M。
三、文稿时限要求
《广西律师年鉴(2015)》所有资料、文稿记述的事件、反映的情况均以2015年度为限(即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其他要求
请各市律师协会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本市年鉴资料和素材初稿,经本市律师协会会长和秘书长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文本(一套)快递至广西律师协会办公室,文稿电子版和图片资料以光盘形式随纸质文本一并报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3月25日
(联系人:潘文君,联系方式0771-5873250、0771-5863250,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办公室,邮编:530022。)
附件
《广西律师年鉴(2015)》编写大纲
《广西律师年鉴》是全面、系统、详实地载录广西律师行业发展的基本面貌及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果、新信息,为律师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现实依据的综合性资料。对加强广西律师行业建设,整合律师力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2015年度年鉴编写工作,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年鉴〉编印方案》特制定如下大纲。
一、彩色图片专辑 图片25-30幅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提供
2015年广西律师行业重大活动照片。拟分为领导关怀、重要会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务研究、培训交流、文体活动、社会责任等板块。
二、特辑 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提供
2015年,自治区和司法厅领导关于律师工作的讲话或摘录。
三、概况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提供
广西律师协会工作报告
广西律师协会文件
广西律师行业工作动态简报
广西律师协会大事记
广西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
四、统计资料 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提供
执业律师统计表
律师执业机构统计表
律师辅助人员统计表
律师业务统计表(一)
律师业务统计表(二)
五、各市律师协会工作 各市律师协会提供
××市
××市律师协会工作概况
协会领导班子
律师队伍现状(人数、事务所数量、业务量)
召开的代表大会(时间、地点、主要内容)
召开的理事会(几次、时间、地点、主要内容)
召开的常务理事会、会长会(各几次、时间、地点、主要内容)
重要工作成果概述
专业活动
培训工作
会员管理
对外交流
党建工作
文体活动
法律援助和律师信访工作(参加的律师人数及占本地律师总数的比例、案件数量、有影响的案件、奖励情况)
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重要的维权案件:案情简介、维权情况、维权结果、社会影响)
宣传刊物及网站(名称、成立时间、主要栏目)
行业表彰(本地律师队伍荣获各级表彰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简介,表彰决定)
行业规范(律协制定的行业规范)
其他(本地区律师工作调研报告等)
六、主要传媒对广西律师工作报道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提供
收录各大主流媒体2015年内有关广西律师工作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