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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全区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学员住宿事项的补充通知

时间: 2016-08-01      访问量:2,966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有关人员:

       因学校住宿场地变动,原通知(桂律协〔2016〕74号)中学员的住宿标准变更为:四人间35元/人/天、六人间25元/人/天,宿舍全部配有卧具、空调。洗漱等其他用品自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