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房地产法律热点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时间: 2018-12-18 访问量:2,855
2018年12月15—16日,由广西律师协会主办,桂林市律师协会承办,法制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桂林电视台、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办的广西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热点高峰论坛在桂林市举办。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轩庄,桂林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林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秦昕,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海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桂林市法学会副会长李日升,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宗波应邀出席开幕式。广西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律师代表、房地产企业代表、广西师范大学师生代表、20多家媒体记者代表等800余人参加论坛。论坛先后由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桂林市律师协会会长邓晓剑,广西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黄财基主持。
论坛现场
黄志文会长在致辞中指出,论坛的成功举办必将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有利于促进建设工程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提升我区律师办理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实务的专业水平。他希望广大律师以本次论坛为契机,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为建设工程房地产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开创我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黄志文会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黄轩庄部长介绍了广西师范大学的创办历史、办学特色、学生规模、学科力量、专业设置等基本情况。他表示师大法学院将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放眼国际,坚持为民族和边疆培养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黄轩庄部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秦昕副局长代表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律师行业,向莅临本次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作为东道主承办单位,一定全力协调好、保障好会务的顺利进行。
秦昕副局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黄海涛董事长在致辞中表示,作为一个民营企业能够承办这样高规格的法律论坛感到非常高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强则民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他呼吁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能够在一条战线上共同为国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黄海涛董事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邓晓剑副会长主持开幕式
本次论坛特别邀请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原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刘俊,广西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唐海波莅临授课。
朱树英主任以“山雨欲来风满楼”为题,结合江西丰城电厂“11•24”坍塌事故讲述了工程总承包推行过程中的法律难点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着重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报审稿),还就“建设领域新常态下的法律实务问题以及应对对策”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朱树英主任授课
刘俊教授以《集体土地入市的法律问题》为题,结合实际案例,对“私权平等”、“入市范围”两个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问题,以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及容积率变更”“城镇居民个人建房法律问题”“政府土地储备与城市更新法律问题”等三个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且现场回答了律师代表的提问。
刘俊教授授课
唐海波庭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若干疑难问题》为题,围绕“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疑难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疑难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疑难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唐海波庭长授课
16日上午,论坛设置了互动沙龙环节,邀请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桂林市律师协会会长邓晓剑,柳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钟柳才,桂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苏力俭,广西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黎雪梅、吴静、钟强、阮健、覃朝发,委员阳田林、李彩凤等现场答疑解惑。
互动沙龙现场
黄财基主任主持沙龙
与会嘉宾围绕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方面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诸如:施工单位能否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对抗工程明显的质量问题,因限贷、限购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合同不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停工窝工损失索赔应注意的问题,单位内部承包工程人员或者单位内部挂靠工程人员挪用工程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或挪用资金罪等问题一一解答。现场气氛热烈,掀起了本次论坛的又一轮高潮,更是给论坛添上了画龙点睛之笔。
参会人员与嘉宾互动交流
举办本次论坛是广西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系列活动之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司法部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具体举措,旨在提升广西律师服务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水平,为我区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企业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我区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文/图:罗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