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广西优秀律师李玲
时间: 2021-01-26 访问量:3,269
2020年12月11日,全区律师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上表彰了49家荣获“2015-2019年度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100名荣获“2015-2019年度广西优秀律师”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励全区广大律师开拓进取、见贤思齐、担当作为,共同推进全区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期,广西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开设“双优表彰”栏目,宣传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突出业绩、优良作风,更好地展现广西律师行业良好的精神风貌。
记“2015-2019年度广西优秀律师”李玲
李玲律师作为一名执业已超过30年的老律师,经历了中国律师业恢复直至现在逐步发展壮大的历史时期,在这生逢其时的30年,李玲律师也从一名对律师职业仅抱有朴素怀想的懵懂的法学院毕业生,逐渐成长为以自己的专业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律共同体中的一员。
回望已然逝去的三十年,虽华发渐生,但初心未改。在她处理的大量的商事事务中,始终不忘律师职业的终极目标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发展。
例如:王某某与某央企广西公司劳动纠纷一案,十余年来,在历经劳动争议仲裁,城区法院、南宁中院二审,王某某对判决结果仍不服。2014年,广西高院对该案提起再审。因王某某为侨属,广西侨办、国家侨办均高度关注此案,广西侨办指定专人作为王国泉的代理人,国家侨办专文致函广西高院。李玲律师虽然是广西公司的代理人,但并未将自己置于王某某的对立面,而是配合广西高院努力化解矛盾,在广西公司与王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并无过错,一、二审法院的判决亦无错误的情形下,仍尽力说服广西公司给予王国泉适当补偿,最终广西高院做出维持原判同时给予王某某适当补偿的判决。虽然王某某对广西高院的再审判决仍然不服,又向最高院申请再审,但最高院维持了广西高院的再审判决,王某某也终于息诉。
再如:李玲律师自2007年至今均担任全国最大的制糖企业(其产糖量约为全国产糖量的五分之一)广西洋浦南华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集团)的法律顾问。该公司在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福建共计有60余家制糖企业,共有员工近3万人,属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因南华集团的大部分企业由国企改制而来。历史遗留的股权争议时有发生。
2013年,南华集团下属的海南省儋州市海头糖业有限责任公司300余名职工对其1998年转让给南华集团的职工股权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当年的股权转让无效,重新确认职工的股东身份或由南华集团向当年的职工股东补偿股权转让款共计3000余万元。
该案涉及的300余名职工大部分为海头糖业的在职职工,如处理失当,不仅会引起社会问题,职工们一旦停工,也将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李玲律师接受委托后,曾先后四次到企业查找1998年海头糖业改制时职工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到儋州市工商局,儋州市政府等相关部门查找文件,同时当她得知南华集团在2011年对当年的股权转让方制订有相应的补偿方案。完成以上基础工作后,她的代理意见是:股权转让协议不存在无效事由,应予维持。该案经儋州法院及海南省二中院判决,海南省高院再审,均认为当年的股权转让不存在无效事由,驳回了职工的诉请。
虽然依据判决南华集团并无支付补偿款的义务,且南华集团2011年补偿方案的申领期限已过,但李玲律师仍然说服南华集团继续执行2011年的补偿方案。300余名职工原告息诉。
虽然李玲律师代理的是南华集团,但在将近三年的案件代理过程中,她始终与作为原告的职工保持良好的沟通,获得职工们的信赖。曾有一名叫陈某某的职工原告,虽然他请有律师作为代理人,但他仍将他的律师拟制的上诉状寄给李律师,执意让李律师提出修改意见。
以上仅是李玲律师执业三十年来,不忘履行律师社会责任的两个代表性的案件。
三十年来,李玲律师一直担任中国银行广西分行、广西盐业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丝绸进出口公司、广西机械厂、广西果品食杂公司、中国烟草公司广西公司、广西烟草专卖局、中信大锰(广西)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伊灵烟叶复拷有限公司、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教育学院、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广西世纪飞龙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白海豚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从业以来,每年代理的案件均在十数件以上,均为商事案件。其中涉及股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公司人格混同、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大型设备承揽、融资租赁及金融借贷的多个领域。曾多次在广西高院及最高院出庭代理案件。
除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外,李玲律师还办理了大量的企业并购的非诉法律服务,她作为南华集团的法律顾问,为该集团在海南、福建、贵州、云南等地的多处糖企并购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尤其是自2016年开始,她为南华集团、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糖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收购广西钦州市钦江欧亚等四家制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至2019年底,收购圆满完成。避免了四家制糖企业的破产清算,四家企业历年拖欠的蔗农的近2亿元的甘蔗款被清偿,金融机构近3.5亿元的金融债权得以落实,实现了多方共赢。
近两年来,她致力于破产业务,曾先后担任广西赖氨酸厂、广西化工实验厂、广西桂元赖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南江药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李玲律师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多年来,在客户及法院职业共同体中赢得良好的口碑。
她从未耽于旧有知识体系,在法律大变革之今日,努力学习、力求更新。对新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怀着极大的热情投入学习并将所学与同事及同行们分享。近5年来,在广西律协、大成所、同望所、广合所、炜衡所、广投集团、防城港城投公司、南华集团多次讲授公司法司法解释、民法总则、新证据规则及以物抵债、执行异议之诉等专题,她讲授的课程受到律师同行们的广泛欢迎,报名听课人数总是秒满。
近年来,李玲律师也将为社会尽责当作律师职业的应有之义。她积极参加统战部组织的第二批律师服务团帮扶活动,获“优秀团员”称号,也先后向全国妇联母亲水窖、春蕾工程、南宁燕子岭助老工程捐款捐物,和民间公益组织成员同赴广西龙胜参加扶贫活动。
虽然已执业三十年,但李玲律师仍然对律师职业满怀热情和期望,期待自己在律师职业的道路上仍能快速奔跑二十年。
作为监督合伙人的李玲律师在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年会上发言
2019年11月26日,李玲律师作为管理人负责人参加广西赖氨酸厂、广西化工实验厂等四厂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0年6月10日,李玲律师(中)作为管理人负责人参加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来源: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