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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暖人心 公益律师获表彰

时间: 2012-07-30      访问量:1,329

法律援助暖人心   公益律师获表彰
     
        近日,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李剑律师、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覃臣寿律师荣获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的“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1年度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荣获“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覃臣寿律师承办的“吴某诉庞某等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案”被评选为“法律援助十佳精品案例”之一。
        据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自2009年7月开展以来,在司法部、团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切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及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参与志愿活动的律师们,在西部基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和专业优势,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和谐,奉献社会,赢得各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不仅强化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树立了律师参与公益活动的典范,而且充分展现了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形象,为推动中西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激励更多的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积极投入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来,促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