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雷锋 庆三八?巾帼律师结对帮扶促和谐”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2-03-02 访问量:716
桂律协〔2012〕24号
关于组织开展“学雷锋 庆三八•巾帼律师结对帮扶促和谐”活动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女律师:
为解决女服刑人员的法律疑虑,帮助她们卸下心理包袱、积极接受改造,让她们感觉到社会的关爱,增强她们重新做人的信心,同时,为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加强我区女律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女律师为创建和谐监狱、稳定服刑人员的职能优势,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2012年3月8日“三八妇女节”当天组织女律师开展“学雷锋 庆三八•巾帼律师结对帮扶促和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雷锋 庆三八•巾帼律师结对帮扶促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8日(周四)下午14:30-20:00(14:00于自治区司法厅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女子监狱)。
三、活动地点
广西女子监狱。
四、活动内容
(一)参观女子监狱监区建设;
(二)向女服刑人员赠送书籍;
(三)为女服刑人员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四)开展联谊活动。
五、报名办法
请有意参加活动的女律师,填写活动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后传真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至 gxlxpxb@tom.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2年3月6日下午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广西律师协会将借此次活动组建广西巾帼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不定期组织女律师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义务咨询和法律讲座等活动。志愿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女律师可成为广西巾帼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后备人选。
(二)由于本次活动服务对象较为特殊,参加活动的名额有限,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各方实际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名单最迟于3月7日上午12:00前在广西律师网( www.gxlawyer.org.cn)发布。
(三)活动当天,广西律师协会将代表全区广大女律师向女服刑人员捐赠书籍。广西律师协会欢迎 广大律师捐赠书籍,所捐赠书籍数量不限,新旧不限,但书籍不能有破损,内容必须积极向上,适合女服刑人员阅读(灵异、暴力凶杀、武侠、言情类书籍,教科书类书籍,杂志类书籍谢绝赠送)。有意向赠送书籍的律师请于 3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书籍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希望广大女律师踊跃报名,为建设和谐家园贡献力量!
为解决女服刑人员的法律疑虑,帮助她们卸下心理包袱、积极接受改造,让她们感觉到社会的关爱,增强她们重新做人的信心,同时,为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加强我区女律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女律师为创建和谐监狱、稳定服刑人员的职能优势,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2012年3月8日“三八妇女节”当天组织女律师开展“学雷锋 庆三八•巾帼律师结对帮扶促和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雷锋 庆三八•巾帼律师结对帮扶促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8日(周四)下午14:30-20:00(14:00于自治区司法厅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女子监狱)。
三、活动地点
广西女子监狱。
四、活动内容
(一)参观女子监狱监区建设;
(二)向女服刑人员赠送书籍;
(三)为女服刑人员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四)开展联谊活动。
五、报名办法
请有意参加活动的女律师,填写活动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后传真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至 gxlxpxb@tom.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2年3月6日下午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广西律师协会将借此次活动组建广西巾帼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不定期组织女律师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义务咨询和法律讲座等活动。志愿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女律师可成为广西巾帼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后备人选。
(二)由于本次活动服务对象较为特殊,参加活动的名额有限,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各方实际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名单最迟于3月7日上午12:00前在广西律师网( www.gxlawyer.org.cn)发布。
(三)活动当天,广西律师协会将代表全区广大女律师向女服刑人员捐赠书籍。广西律师协会欢迎 广大律师捐赠书籍,所捐赠书籍数量不限,新旧不限,但书籍不能有破损,内容必须积极向上,适合女服刑人员阅读(灵异、暴力凶杀、武侠、言情类书籍,教科书类书籍,杂志类书籍谢绝赠送)。有意向赠送书籍的律师请于 3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书籍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希望广大女律师踊跃报名,为建设和谐家园贡献力量!
附件:
庆三八活动志愿者报名表.doc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联系人:刘莹、徐柳萍,,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本通知仅在广西律师网上发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