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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揭牌授牌仪式的通知

时间: 2017-03-22      访问量:2,158

桂律通〔2017〕21号

各市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律师协会的法定职责,更好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律发通〔2017〕3号)要求,广西律师协会定于3月27日举行自治区本级律师协会“两个中心”揭牌暨各市律师协会“两个中心”授牌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仪式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3月27日上午10:30至12:00;

       会议地点: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二、参加人员

       自治区司法厅厅领导,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行政审批)处领导,广西法学会、广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西警察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及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导,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市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各有关新闻媒体。

三、仪式内容

       (一)宣读《关于成立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

       (二)为广西律师协会“两个中心”揭牌;

       (三)为各市律师协会授予“两个中心”牌匾;

       (四)自治区司法厅领导讲话。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全国律师协会的通知要求,3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要完成挂牌和向社会公布工作,请各市律师协会根据广西律师协会《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桂律协〔2017〕13号)要求,于3月25日前将成立情况(包括场地和中心主任副主任名单落实、中心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官方网络网址、来信来访地址等)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以便汇总上报全国律协,并于3月28日前完成本市“两个中心”的挂牌工作。

       (二)各市律师协会请于2017年3月23日前将参加揭牌授牌仪式人员回执(附件)发至会员部邮箱gxlxhyb@126.com。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联系人:徐柳萍、李丽妮,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8491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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