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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公布2013年全区律师继续教育课时初核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14-03-03      访问量:790

桂律协〔2014〕9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公布2013年全区律师继续教育课时初核结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全区律师继续教育课时核对工作的通知》(桂律协〔2014〕6号)要求,广西律师协会已完成律师继续教育课时的统计初核工作。现将初核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附件仅公布广西律师协会掌握的执业律师自今年1月起至12月止参加现场继续教育培训的课时总数。请各单位督促律师及时核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情况,对自身继续教育课时进行确认。律师对广西律师协会公布课时数据有异议的,请于2014年3月6日前向所属律师协会报告并提交申请复核材料。申请复核材料应包括本通知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培训证书等)。
 
附件:
                        
2014年3月3日
 
(联系人:曾文海,联系电话:0771-5865220本文通过互联网发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