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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公告

时间: 2010-10-08      访问量:651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司法厅和各市司法局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了2009年度检查考核和备案工作,现将通过2009年度检查考核和备案以及2010年上半年新许可执业的共 367家律师执业机构和3838名律师(含法律援助公职律师184名,公职、公司律师137名)予以公告。
    律师执业证凡未加盖年度考核备案章的,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公职律师以及公职、公司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欢迎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广西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投诉电话:0771-5853987、5878593,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编:530022;广西律师协会投诉电话:0771-5849110,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24层,邮编: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