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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区直律师事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3-07-30      访问量:845

桂律协党〔2013〕2号
 
关于印发《区直律师事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厅党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司党〔2013〕38号)要求,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党组制定了《区直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广西律师协会党组办公室。
联系人:卢德庆,0771-586325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党组
        201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