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2-09-29 访问量:1,812
桂律协〔2012〕113号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认真贯彻执行,认真总结管理实践中好的做法、经验及执行相关规定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将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附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doc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文件在广西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www.gxlawyer.org.cn公文系统传输,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认真贯彻执行,认真总结管理实践中好的做法、经验及执行相关规定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将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文件在广西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www.gxlawyer.org.cn公文系统传输,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