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6年刑事诉讼实务大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6-12-05 访问量:9,310
桂律协〔2016〕132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机构: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6年12月10日—11日在南宁市举办刑事诉讼实务大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南宁市桃源饭店6号会议厅(美食自助城旁)
二、培训内容和授课师资
12月10日 9:00—12:00
课题:《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律师辩护能力的提升》
师资:黄玉华 中南政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经济法硕士,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
14:30—17:30
课题:《刑事质证技法提纲》
师资:雷建昌 法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成都市、四川省检察机关侦监未检竞赛总教练
12月11日 9:00—12:00
课题:《法庭辩论技巧提纲》
师资:陈武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刘汉案、李昌奎案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成都市律协刑专委委员,成都中医药大学法学院教师
14:30—17:30
课题:《交叉询问技能提纲》
师资:成安,四川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四
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四川省委常委学法讲师团成员,成都市委政法委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专家咨询员, 四川省、成都市两级律协刑专委副主任,全国首个试点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示范庭辩护律师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律师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五、报名程序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所(办公室)律师,报名,并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从12月6日上午午10:00起接受报名。报名以律师个人通过本通知下方的报名入口,登入账号后自行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满额即自行截止,先到先得,报完即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期间,律师凭执业证入场,对号入座。座位号于12月9日上午10:00前公布,现场不再签到,请参训律师熟记座位号,培训期间将按座位号考勤。
(二)请参训律师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训时间。
(三)为了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参训律师请提前15分钟到场就座,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通话。
(四)一个年度内,报名成功而无故缺席的,累计达2次的6个月内不再安排参训。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2月5日
(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5865220,13657888211)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24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6-12-06 00:00:00 至 2016-12-09 0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