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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5-09-06 访问量:2,470
桂律协〔2015〕88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建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律师法律服务团的通知》(桂律协〔2015〕83号)要求,经律师事务所推荐、所属市级律师协会初核,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研究确定28名律师为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广西律师协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