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广益 建言献策 探讨广西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时间: 2017-06-27 访问量:2,492
6月23日,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宁召开。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出席会议并讲话,协会涉外委顾问滕华及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涉外委主任潘海清主持。
会上,全体委员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申辉辉副主任传达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的有关精神,与会人员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黄都恒秘书长在讲话中通报了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调整、充实的基本情况,指出历年来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如专业委员会的引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委员会之间以及委员会与各市律师协会之间缺乏沟通交流等。同时还传达了5月27日司法部等13个部委召开的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精神。黄都恒秘书长希望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能够紧紧把握当前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所面临的形势和机遇,增强做好广西涉外法律服务业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充分发挥现有的涉外人才优势,主动担当,有所作为,服务“一带一路” 发展战略;要整合资源,加强广西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发挥涉外领军人才和广西涉外人才库的作用,逐步发展广西的涉外法律服务业;要加强交流,密切配合,进一步发挥涉外专业委员会的引领作用,树立广西涉外法律服务品牌,特别是要做好涉东盟这一地缘优势的法律服务。
受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杜恒年委托,黄都恒秘书长转达了杜恒年副厅长对涉外委工作的指示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学习和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做法,起草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二是要通过举办推进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与自治区商务厅、旅发委等单位的沟通交流,推进广西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三是要加强与东盟各国律师行业的交流合作,为广西律师走进东盟国家搭建平台。
与会人员就如何发展广西涉外法律服务业积极建言献策,如涉外委委员要通过加强交流,分享办理涉外业务的经验,积极开展涉外交流,结合广西实际做好边贸法律服务等。各位委员纷纷表示,新一届涉外委员会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本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不断推动广西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会议现场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讲话
涉外委顾问滕华律师分享办理涉外业务经验
涉外委主任潘海清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