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喜获2011-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时间: 2017-03-13 访问量:2,538
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社厅、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广西律师协会被评为“2011-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六五”普法期间,广西律师协会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广大律师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监狱等一系列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广泛开辟法治宣传阵地,为基层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义诊”,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广西律师协会和14个市级律师协会还积极组织律师到地方信访部门值班,化解了一批缠访滥访案件,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扬。
广西律师协会将以这一次获得表彰为契机,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在继承发扬“六五”普法成功经验做法的同时,与时俱进地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普法内容、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积极参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推动“七五”普法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