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应邀给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开展学法用法培训暨“12·4”国家宪法日学习活动
时间: 2019-12-13 访问量:1,363
2019年12月3-4日,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黄家巧和潘光伟应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邀请,给工作人员作学法用法培训暨“12·4”国家宪法日学习活动。培训会由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侯宝书主持,在岗人员共十余人参加培训。
学法用法培训会现场
黄家巧律师主要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保护措施、违法现象、人工繁殖及驯养野生动物的管理等方面,就实践中面临的如何宣传贯彻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如何组织、指导和监督国家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讲解,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潘光伟律师结合《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从《行政处罚法》中关于处罚程序、种类、处罚时效等方面法律知识,就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过程中容易涉及《刑法》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做详细的讲解,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并围绕“12·4国家宪法日”这一主题,普及《宪法》的基本法律知识,通过相关案例以案释法,宣传和弘扬宪法精神。
本次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保护站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并希望借助本次“12·4”的普法宣传活动,能够引导职工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来源: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