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16-04-13 访问量:5,048
桂律协〔2016〕3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政法委有关要求,现就建立全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库入库律师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等工作经验。
二、人才库的规模
自治区本级人才库的规模暂定200人。各市人才库的规模为30-100人,具体人数由各市根据执业律师人数以及本级政法机关信访工作的需求确定。
三、人才库的管理和使用
(一)人才库的管理。人才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律师协会分别负责本级律师人才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才库律师的遴选、派遣、管理和考核等。
(二)人才库的使用。各级律师协会根据本级政法机关的工作实际和需求,从人才库中选派律师到其提供的场所值班,或组织人才库律师对政法机关委托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评析,提出法律意见或办理建议;为信访人推荐律师,信访人也可以在人才库中自愿选择律师为自己提供服务。
四、人才库律师的遴选程序
(一)自治区本级人才库律师的遴选程序。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愿申报填写《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成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经律师事务所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后统一报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律师协会对各所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自治区本级人才库律师名录,并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同时报自治区司法厅备案。
(二)市级人才库律师的遴选程序。各市律师协会可参照自治区本级人才库律师遴选的程序或自行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是律师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利于取得信访群众的信任,有利于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解决,有利于提高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地位。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的组建,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操守上信得过的优秀律师选拔进人才库,确保人才库律师队伍的素质,为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供优质的人才保障。
(二)精心组织报名。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大力宣传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报名工作,严格把关。各级律师协会理事、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党员律师应带头申报,并推荐或鼓励业务精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积极申报。各级律师协会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组织报名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本级律师人才库的组建并将人才库名录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西律师协会备案。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成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及《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广西律师协会。
(三)强化考核监督。自治区司法厅已将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纳入到对广西律师协会及各市司法局2016年度绩效考评。各级律师协会也应将各律师事务所的报名组织工作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情况,纳入到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中,并与评优评先挂钩。
(四)加强沟通协调。各市律师协会要积极主动向市司法局请示汇报,同时加强与本级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了解本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努力在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人:徐志红,李丽妮;联系电话:0771-5849110
邮箱:gxlxhyb@126.com 。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