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司法厅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跨省服务农民工
时间: 2014-01-06 访问量:1,558
广西司法厅 广西律师协会
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跨省服务农民工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民工工作部署,分别制定下发了《司法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服务农民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系列服务农民工工作部署,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律师在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从农民工“最盼、最急、最难”的问题入手,紧紧围绕农民工的需求,不断推出工作新举措,加大服务农民工工作力度,促进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黄都恒秘书长(中)带领的法律小分队在广东中山市与农民工代表座谈

法律服务农工东莞小分队召开农民工代表座谈会

刘上南副处长(中)带领的法律小分队在广东珠海与广西籍农民工代表座谈
广东是广西农民工劳务输出的重要地区。据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2013年广西外出务工农民工有1100多万,其中约有530多万分布在广东。这些在广东务工的广西籍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劳动技能较低,从事的工种也是相对低端、艰苦,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且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不强。为了保障广西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广西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经过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沟通协商, 2013年12月16日至19日,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赴广东珠海、中山、东莞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广西籍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杨丽儒律师(左)代表广西东方意远与广西驻粤劳务办事处中山工作站站长焦虹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

陈青松律师代表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与广西驻粤劳务办事处珠海站站长刘丽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

孔令惠律师代表刘晰律师事务所与东莞站签订结对共建协议
此次跨省服务活动历时4天,由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从7家自治区直属律师事务所中招募9名律师,连同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及广西人力资源社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有关工作人员共16人,分成三个小分队,往返驱车累计1500多公里,分别到广西农民工人数较多的聚集地---珠海、中山、东莞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法律服务小分队在自治区人社厅驻珠海、中山、东莞工作站的配合下分别召集在当地务工的65名广西籍农民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并向广西籍农民工赠送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编写的1000本《农民工法律知识一百问》和发放900张农民工服务卡。此间,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和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分别与自治区人社厅驻粤劳务办事处珠海工作站、中山工作站、东莞工作站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建立法律服务广西农民工的长效机制,通过驻粤劳务工作站为广西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共同维护好广西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小分队给广西籍农民工代表发放法律知识书籍及法律服务联系卡

杨丽儒律师(右)指导56岁的覃可西维权
活动期间,广大律师针对农民工提出的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及用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工厂不提供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不参加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给予热情、细致的解答,并表示愿意就广西籍农民工的维权工作随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法律援助。参加座谈会的农民工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就像及时雨,让大家得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让大家感受到家乡人民的温暖,希望今后能够多组织这样的活动。
此次跨省服务广西籍农民工活动,是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首次开展的跨省法律服务活动,是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具体措施,体现了高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宗旨意识,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主动服务弱势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同志表示: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关心外出务工农民工,主动跨省提供法律服务,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以前从来没有过,希望类似的活动今后能够继续开展,并希望双方能够进一步加强合作,将跨省服务广西籍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在外务工的广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广西法治日报》专门派出记者卢林峰随同采访,《广西法治日报》、平安广西网给予了全程专题报道。
司法厅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2013年12月23日,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卢万兵召集法律服务小分队的成员进行座谈,听取各小组的工作汇报,对此次活动给予积极肯定,并对今后如何做好法律服务农民工工作,提出七点要求:一是将法律服务农民工工作纳入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范畴进行谋划;二是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农民工的领域、丰富其内涵;要将法律服务农民工工作常态化发展;三是加强部门配合,整合资源,共同做好服务农民工工作;四是不断创新服务形式,立足全覆盖、全过程提供服务,使农民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五是探索法律服务公益性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相结合;六是继续开展春风送法活动;七是要善于总结提高,加强造势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