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和叶万松律师荣获全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时间: 2017-02-22 访问量:3,047
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南宁召开会议,表彰全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印发《关于表彰全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44个单位“全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称号、43名个人“全区扶残助残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广西桂竞天律师事务所叶万松律师分别荣获全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南宁召开会议,表彰全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印发《关于表彰全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44个单位“全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称号、43名个人“全区扶残助残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广西桂竞天律师事务所叶万松律师分别荣获全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