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OA办公系统的通知
时间: 2010-10-26 访问量:1,995
桂律协〔2010〕84号
关于使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OA办公系统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工作时间,节约管理成本,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0年11月1日起开始使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
http://www.gxlawyer.org.cn
)OA办公系统,并根据通知内容,将有关通知在OA办公系统或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
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人,在每个工作日登陆网站及网站OA办公系统,做好公文及行业信息的浏览、传达、落实工作。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登陆网站及网站OA办公系统,导致工作延误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使用中如遇到问题,可与广西律师协会宣传部联系。
联系人:冯培铭
电话:0771-5866327
邮箱:
gxlxxcb@163.com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司法 律师 OA办公系统 通知
抄送:厅律师管理处,各市司法局。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