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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玉林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

时间: 2021-06-15      访问量:2,257

        2021年6月12日下午,第五届玉林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在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玉林市律师协会会长林靖波、分管副会长李家庆、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建海、副主任宁延庭、徐美美及全体委员共计18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徐建海主任主持本次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刑专委全体委员分别做了自我介绍,接着徐建海主任向委员介绍了《玉市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征求了委员的意见;之后,徐建海主任还通报了本年度下半年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其中,工作计划明确提出刑事委员会将开展与公检法等职业共同体的沟通交流,多举办一些普法送法活动,增强刑事律师的社会认可度;培训计划提出,将聘请专家对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进行授课培训,以提高律师刑事业务的辩护技巧与办案水平。各委员对上述工作计划和培训,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形成了共识。
        会上,林靖波会长表示,这次的会议开得很成功,并对委员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玉林律师的刑事业务能力整体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以后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努力提高理论能力和业务水平,希望刑事委员会能够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律师刑事业务能力的提高起到引领作用,全方位带动玉林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进一步提高办理刑事业务的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注重培训的宣传推广和取得实效,要让全玉林的律师都有机会参与培训,从中取得学习提高的机会;三是要注意处理好刑事辩护的几个问题:1.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的冲突问题。在理论上,程序与实体各有价值,既不能重实体而轻程序,反之亦然。但是,在具体执业中,律师主要是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辩护,让他们从律师的辩护中取得利益。这与搞法学研究还是有所区别的。所以,建议律师首先要重视办理案件的实体价值的实现,对于程序问题的辩护,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是否有利于实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任务上来,如果程序瑕疵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没有意义的,建议一笔带过即可;2.法学理论与执业技巧之间的关系问题。刑事业务律师的执业技能很重要,但是,技能的发挥还是要建立在具备扎实的刑事理论基础之上的,理论不熟悉、不全面、基础打得不牢,执业技能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注重刑事业务的律师一定要埋头学好刑事法理,弄通刑事法律(主要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范畴,办理刑事案件才能得心应手,办案技能的提高才具有保障;3.案件的实质结果和表面结果的关系问题。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多数希望通过律师的辩护能够得到实质上的好处,这其中包括取得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结果。当然,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也很重要,通过良好的表现能够征服对手、说服法官、给当事人以信心、给旁听群众留下深刻印象,是树立律师正面形象、赢得案源的有效途径。但是,表现不能成为表演,律师采取的辩护策略或辩护手段应当建立在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基础之上,不能为了博人眼球而做出不合司法礼仪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否则,就会适得其反,既损害了律师的个人和整体形象,也无益于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李家庆分管副会长总结发言:1.感谢大家对玉林律师协会工作的支持;2.刑事专业委员会要勇于担当,对玉林刑事辩护要有所作为;3.办理案件要有大局意识,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对案件特别是黑恶案件的定性及处理一定要慎重,要综合考虑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做到“四个效果”的高度统一,其中,律师的经济效果应当是最后才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