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第七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论文的通知
时间: 2024-05-31 访问量:2,623
桂律协〔2024〕37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第七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论文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了推动老龄法律的深入研究,为老龄法律研究和发展提供平台,推动意定监护法律制度落地,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将于2024年6月15日在北京举办第七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现面向我区律师征集主题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主题为“发展新质养老服务,推动意定监护制度落地实施”。分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老龄法治;
(二)老龄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野下老年人发挥积极作用的政策扶持与法治保障研究;
(四)国际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动向、立法借鉴与比较研究;
(五)助孝信托、意定监护、养老服务监督等法律养老产品落地研究;
(六)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与法律对策研究;
(七)意定监护与意定监护监督立法、司法研究;
(八)养老照护、医养康养等服务与意定监护衔接研究;
(九)问题难点研究:意定监护服务是长期照护服务,还是民事代理为主的法律服务?法定监护人就是民事行为的法定代理人,那么意定监护人如果不是律师服务,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允许其做民事行为的代理人?应当由政府的哪个部门主管和推动构建意定监护实施机制?包括意定监护服务在内的养老法律服务的专业技能应该有哪些?意定监护服务组织模式?是否需要评估?意定监护人能否成为一个专门的社会服务职业……。
二、征集对象
区内律师(含专职、兼职、两公、法援、实习律师)均可参与论文征集活动。
三、论文要求
(一)紧扣主题
论文标题及内容应与本届主题相关,且符合学术规范。
(二)方向正确
论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工作实际和老龄法治实践,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三)坚持原创
论文作者对论文具有著作权,不得涉密、抄袭,文责自负。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可以投稿,但应取得原发表单位同意,并应注明曾发表期刊和时间。
(四)格式规范
1.论文字数不限。
2.论文首页请写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电子邮件、联系电话等。
3.论文主标题使用小二号宋体;论文正文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
4.全文不区分注释与参考文献;以word方式每页自动生成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同一文献多次引用时请均使用全称,无需参引或作任何简称处理。
(五)演示交流
为便于论坛研讨交流,论文作者在提交论文的同时需提交PPT一份。
四、投稿方式
请意向参与论文征集活动的律师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第七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论文报送简况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及论文word版、参会发言稿ppt统一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第七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论文+作者姓名”。
五、其他事项
(一)广西律师协会将对投稿论文进行政治审查和学术审查。经审查合格论文,广西律师协会将统一报送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
(二)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主办方安排组织推荐论文作者参加论坛,并作交流发言。论坛具体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人员及其他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论文作者提交论文前应认真检查、校对,避免错别字和语病。请勿反复修改、重复报送同一篇论文。
联系人:何洋,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联系电话:0771—5865329。
附件:第七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论文报送简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