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暨全区律师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
时间: 2010-02-09 访问量:901
继续深入学习 巩固扩大成果 建立长效机制
全区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总结暨全区律师工作
座谈会顺利召开
2010年2月8日,全区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暨全区律师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自治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蒙昭平同志出席了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主任张子先、律师管理处副处长黎坤德,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王莹文,副会长许邕桂,以及各市司法局领导、律师科科长、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上午的会议上,各市司法局总结交流了2009年律师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研究了当前律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讨论了《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中的作用的意见》和《2010年全区律师工作计划》,并就做好2010年律师工作提出了针对性意见。
在下午的会议上,柳州市司法局、钦州市司法局、梧州市律师协会、得天律师事务所、众望律师事务所、冯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就本单位开展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在大会上作了交流。自治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蒙昭平肯定了广西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以及律师党建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并就如何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了可行性意见。
会议最后,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做了重要讲话,卫副厅长充分肯定了2009年全区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2010年全区律师工作进行部署。卫副厅长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善始善终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解决律师工作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进律师事业科学发展;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两篇文章,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围绕落实“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和“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争当创建和谐稳定模范区的排头兵;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律师队伍,树立司法行政对外窗口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为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