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营商环境发展评价律师实务”业务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20-10-12 访问量:4,770
桂律协〔2020〕76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的工作部署,学习发达地区律师参与营商环境发展业务的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区律师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广西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定于2020年10月17日上午与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在南宁市联合举办“营商环境发展评价律师实务”业务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共计半天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凤岭客运站2号楼高铁时代广场9层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二、讲座内容
主题:营商环境发展评价律师实务
主讲人:郑松哲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
内容:
(一)营商环境评价背景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营商环境的评价目的;
(三)目前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律师业务方向。
三、参加人员
广西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49人,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约15人,区内其他律师80人,共约140人。
四、报名方式
(一)广西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公司委微信群报名,原则上不能请假。因故不能参加的,需书面向委员会主任请假。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所在律所报名。
(二)自愿报名参加讲座的其他律师,请于10月12日17:00起在本通知下方的报名通道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报满即止。
五、注意事项
(一)为了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参训人员请在讲座正式开始前15分钟签到入场,并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接听电话。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二)请参训人员处理好工学矛盾,报名成功后请确保按时参训。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网站报名成功,又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如期参训的,应最迟于10月16日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说明。
(三)自愿报名参加讲座的律师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本次讲座可核计4个现场课时。
(五)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训人员须如实报告14天之内是否到过区外,尤其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无发烧、咳嗽症状。凡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烧、咳嗽症状者,不安排参加本次讲座,请主动配合。参训期间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
联系人:吴岚南,联系电话:0771—58653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10月12日
本次活动报名《“营商环境发展评价律师实务”业务讲座》仅对“ 全区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80人(还剩15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10-12 17:00:00 至 2020-10-15 00:00:00 (报满即止)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80人(还剩15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10-12 17:00:00 至 2020-10-15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