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时间: 2010-03-23 访问量:952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为总结协会2009年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广西律师协会于 2010 年3月20日 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卫福喜出席会议。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王莹文、副会长陈承帼、骆伟雄、黄志文、韦建邦、王锦意、许邕桂、彭荣汉、孙骏、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严丽萍等34名理事参加会议。部分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列席会议。会议由王莹文会长主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广西律师协会2009年工作报告》、《广西律师协会2010年工作计划》、《广西律师协会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广西律师协会2010年会费支出预算》、《广西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授权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根据理事会意见修改后印发。会议对《广西律师协会会员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律师协会重大案件处理办法》暂不予表决,授权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根据理事会意见进一步修改、补充,另行表决。会议通报当然理事变更情况,对《第三届西部律师论坛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