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涉东盟法律事务研讨会暨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的通知
时间: 2016-12-28 访问量:1,895
桂律协〔2016〕148号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充分发挥广西作为面向东盟交流合作桥头堡的优势作用,促进广西律师进一步走进东盟开拓法律服务市场,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6年12月29日在南宁召开涉东盟法律事务研讨会暨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9日8:45—18:00,会期一天。
地点:29日上午的研讨会在南宁市桃源饭店主楼3楼多功能厅召开;29日下午的年会在南宁市邕桂大酒店四楼小会议室召开。
二、参加对象(60人)
(一)广西中司、天狮灵动、沃诚、维冠、大腾律师事务所代表;
(二)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广西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代表;
(四)自治区博览局常年法律顾问代表及“一带一路”广西东盟法律服务中心研究课题组代表;
(五)新加坡、马来西亚来邕跟班学习学员所在的通诚、天狮灵动、谦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六)其他参会代表。
三、会议内容
(一)12月29日8:45—12:00
1. 广西中司、天狮灵动、沃诚、维冠、大腾律师事务所介绍开展涉东盟法律服务情况(各20分钟);
2.与会律师交流发言;
3.领导讲话。
(二)12月29日15:00—18:00
1.总结2016年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
2.研究2017年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
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参加29日全天会议,其他人员只参加上午的会议。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
蒙春兰15078821165,黄鳞18977789583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2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