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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涉越法律实务培训班暨东盟涉外法律业务座谈会的通知

时间: 2014-12-15      访问量:938

桂律协〔2014〕99号
 
关于举办涉越法律实务培训班暨
东盟 涉外法律业务座谈会的通知
 
崇左市、百色市、防城港市律师协会,区直部分律师事务所: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与法同行 服务边关”活动工作方案》(桂司办〔2014〕33号)和《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庆祝“国家宪法日”暨全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月的方案》要求,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东盟委”)、涉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涉外委”)拟于12月底在崇左市举办一期涉越法律实务培训班暨东盟、涉外法律业务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班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下午14:00-18:00
座谈会时间:2014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
报到时间:2014年12月20日11:00-13:50
地点:崇左国际大酒店四楼聚贤阁(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中段,电话:0771-5966666)
二、参加对象
1. 崇左市全体律师
2. 防城港、百色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律师代表各40人
3. 与崇左市律师事务所结对的12家区直律师事务所各1名代表
4. 广西律师协会涉外委、东盟委全体委员
    三、内容
(一)涉越法律实务培训班的内容
1.越南(律师)刑事辩护法律实务??广西民族大学  伍光红教授
2.对越南投资法律实务及财产、人身保护??广西民族大学覃诩教授
(二)东盟、涉外法律业务座谈会的内容
1.东盟委、涉外委委员就涉东盟业务专题发言;
2.专家、嘉宾与律师互动进行专题交流。
四、注意事项
1.请崇左、百色、防城港市律师协会负责做好本市律师的报名工作,并安排1名联络员全程负责培训期间本市律师的管理。请于12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汇总表发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
2.请东盟委、涉外委负责通知所属委员按时参加会议。
3.培训期间的食宿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广西律师协会联系人:徐志红  电话:18977789839
崇左市律师协会联系人:何军英,电话:18077009282
 
广西律师协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