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律师平台

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律师平台

2024年第三期全区新《公司法》宣讲及业务培训在梧州市成功举办

时间: 2024-06-23      访问量:3,66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帮助全区广大律师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新公司法,2024年6月15日,第三期广西律师新《公司法》宣讲及业务培训班在梧州成功举办。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梧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甘堃出席本次培训并致辞。全市执业律师、法援律师、公司律师以及实习人员共320多人,玉林、贵港、贺州律师代表参加此次培训,同时邀请了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市工商联、市新联会、市茶业商会约50位代表现场同堂培训。培训采用线下+线上的方式举行,通过直播间参与培训的人员达到600多人。

培训现场

        甘堃副会长在开班致辞中指出,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修订公司法,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产权保护制度、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律师行业要站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结合律师工作实际,深入抓好学习贯彻。

甘堃副会长、胥军芳副主任授课

        本次培训分别由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广西律师讲师团副团长甘堃和广西律师协会行政法与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胥军芳担任主讲人。甘堃副会长从“新公司法——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法》律师业务”两个方面,结合案例深度解读公司法修订的具体内容,同时强调了新《公司法》对律师实务的新要求。胥军芳副主任围绕“公司法修订后的董监高责任”,分别从“董事、监事和高管概述”“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和禁止行为”“新《公司法》下董监高责任的概要归纳”“合规建设之董监高风险防范”四个方面,系统讲解了新公司法的主要内容。
        甘堃副会长强调,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公司法修订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新修订公司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助力企业规范运营,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截止目前,广西律师协会新公司法宣讲团圆满举办了为期三期的全区新《公司法》宣讲及业务培训:第一期5月26号在南宁市举行,第二期6月7号在柳州市举行,第三期6月15日在梧州市举行,共分六个主题进行宣讲。全区14个地市的律师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充分参与到本次培训活动中。这一系列培训旨在提升全区律师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技能和专业水平,引导企业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理念,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广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文/图:覃小凤 李秋霞